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司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726********73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3民初23993号 |
案号 |
(2020)京0113执42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司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康跃强借款本金200 000元,并支付利息(以200 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标准计算,自2018年9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被告张擎对被告司勇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被告张擎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后,有权向被告司勇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