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计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900********01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112民初20492号 |
案号 |
(2020)京0112执35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计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张羽借款本金1万元;二、被告刘计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张羽利息(以1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时间 |
2020-08-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