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兰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4324********05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4324民特69号
案号
(2020)新4324执3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罗云江、兰梅欠赵建忠借款本金110000元,于2020年1月20日至2022年11月20日前每月偿还3000元,剩余5000元于2022年12月20日前全部付清。如果任何一次不能按期履行,在支付借款本金110000元的基础上,再支付逾期利息按年利率24%自2017年3月1日起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如任何一次不按期支付,赵建忠则有权自逾期的次日将剩余的全部金额申请强制执行。二、赵建忠放弃其他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5-17
发布时间
2020-08-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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