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云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324********3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哈民初字第345号 |
案号 |
(2020)新4324执恢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张海华解除与被告马云虎之间的劳务合同。二、被告马云虎欠原告张海华20000元劳务费,于2014年10月30日前付清。三、原告张海华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566.67元,减半收取283.33元,由原告张海华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时间 |
2020-08-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