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云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4324********30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哈民初字第345号
案号
(2020)新4324执恢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张海华解除与被告马云虎之间的劳务合同。二、被告马云虎欠原告张海华20000元劳务费,于2014年10月30日前付清。三、原告张海华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566.67元,减半收取283.33元,由原告张海华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巴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4-15
发布时间
2020-08-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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