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史俊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2426********52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吉2426民初404号 |
案号 |
(2020)吉2426执4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史俊全、被告王玉华于2020年5月15日前偿还原告卫秀华2019年12月28日前的利息7000元;于2020年8月15日前偿还原告卫秀华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于2020年10月15日前偿还原告卫秀华剩余借款本金26000元及利息,以上借款利息均自2019年12月29日至实际还清借款为止,按月利率2%计算;二、案件受理费875元,减半收取437.5元,由被告史俊全、王玉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0-06-04 |
发布时间 |
2020-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