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平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923********81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吉7501刑初11号 |
案号 |
(2020)吉7501执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执行吴领福罚金250000元、李正玲罚金100000元、李林庆罚金100000元、陈科吉罚金50000元、汪祚纽罚金30000元、顾和平罚金30000元、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吴领福违法所得人民币6.7万元及作案工具比亚迪轿车一辆(所有人吴领福,牌照号吉ak289n,车架号/车辆识别代码23243)、丰田牌轿车一辆(所有人汪祚纽,牌照号吉bkl581,发动机号码f509037)、大众牌轿车一辆(所有人陈科吉,牌照号吉b936as,发动机号码g16009)北京现代牌轿车一辆(所有人顾和平,牌照号吉bkq839,发动机号码fb262109)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0-04-07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