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104********67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吉0122民初4234号 |
案号 |
(2020)吉0122执10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农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崔峰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谷相俊树木补偿款5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75元减半收取587.50元由崔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农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