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崔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104********67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吉0122民初4234号
案号
(2020)吉0122执10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农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崔峰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谷相俊树木补偿款5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75元减半收取587.50元由崔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农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08-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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