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225********13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6刑初1423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150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李娜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扣除先行羁押的39日,刑期由本院另行制作执行通知书确定。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6-05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