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22********4432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003民初5780号
案号
(2020)豫1003执16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姜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徐建平借款本金4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自2019年11月28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0元,由被告姜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09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