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22********44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003民初5780号 |
案号 |
(2020)豫1003执16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姜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徐建平借款本金4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自2019年11月28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0元,由被告姜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