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余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9005********4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109民特842号 |
案号 |
(2020)浙0109执55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杭州萧山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余建国支付潘永昌以借款本金1500000为基数自2018年3月1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2019年3月31日止的利息共计195000元。该款于2019年6月起至同年8月止每月30日前各支付65000元。二、余建国归还潘永昌借款本金1500000元,并支付以借款本金15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1日起按年利率7%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该款于2019年9月起至2022年2月止每月月底前各返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该款对应的到期利息。三、如余建国未按上述第一、二项约定履行,则未履行部分视为全额到期,潘永昌有权自余建国逾期之日起就未履行款项及利息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21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