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西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01********4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2822民初1726号 |
案号 |
(2020)鄂2822执5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建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董西平偿还原告彭忠双借款7.5万元,定于2020年1月13日前支付4万元、2020年5月30日前支付3.5万元;二、若被告董西平未按上述第一条约定的内容履行,则视为被告董西平应履行的债务均已届期,原告彭忠双有权就全部债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且被告董西平还应自2020年1月14日起以未偿还的借款为基数,按月利率2%给原告彭忠双支付利息至借款还清时止;三、被告董西平补偿原告彭忠双诉讼费损失1150.00元(被告董西平已当庭履行150.00元),定于2020年1月13日前支付;四、原告彭忠双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案件受理费2300.00元,减半收取计1150.00元,由原告彭忠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5-09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