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温凯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205********2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205刑初139号
案号
(2020)豫0205执4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温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24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止)。(罚金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二、违法所得人民币10670元,责令被告人温凯及其同案犯靳李京、姬小坊、聂强胜退赔开封市汪屯中学;违法所得人民币33745元,责令被告人温凯及其同案犯靳李京、姬小坊、聂强胜退赔开封市东华机电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7-29
发布时间
2020-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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