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日新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44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29民初1585号 |
案号 |
(2020)冀0929执5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献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北日新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本金650万元,并支付利息(其中2017年8月29日出借的150万本金,利息以15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29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其中2017年8月30日出借的150万本金,利息以15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30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其中2017年9月12日、2017年11月22日出借的300万本金,利息以3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20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其中2017年12月15日出借的50万元本金,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15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刘永华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7800元,由被告河北日新玻璃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献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时间 |
2020-08-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祝景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297744354978 |
登记机关 |
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献县淮镇北街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