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学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128********45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326民初93号 |
案号 |
(2020)云2326执4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吴学正、郑依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原告徐敏借款本金154922元,并支付原告徐敏自2019年6月6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的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98元,由被告吴学正、郑依琳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02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