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225********47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云2328民初736号 |
案号 |
(2020)云2328执恢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谋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郭庆伦、邓新于2017年6月30日前归还给雷红英所欠本金及逾期利息合计820197.29元;二、驳回雷红英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郭庆伦、邓新承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谋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06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