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古迪箱包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537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412民初77号
案号
(2018)苏0412执恢4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福建古迪箱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江苏紫荆花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余欠货款113186.90元;二、戴天来对福建古迪箱包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戴天来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福建古迪箱包有限公司追偿。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282元,由福建古迪箱包有限公司、戴天来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8-09-29
发布时间
2018-10-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戴良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25653761799
登记机关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鲤城分局
注册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玉霞社区江南开发区南环路6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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