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431********19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陕0431刑初114号
案号
(2020)陕0431执2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刘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6日起至2025年2月5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刘博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88000元(退赔杨小中经济损失20000元;张玺经济损失10000元;蒋双才经济损失5000元;杨志亮经济损失36000元;张伟成经济损失18000元;倪洪才经济损失12000元;周波经济损失59000元;汪德晟经济损失3000元;邱松松经济损失5000元;石争峰经济损失5000元;黄广念经济损失15000元)。三、已被侦查机关扣押的物品由侦查机关依法处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功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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