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石化金鑫化工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88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3)深中法民二初字第50号 |
案号 |
(2018)粤03执恢1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石化金鑫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长城资产公司深圳办事处保款港币1150万元及其利息(利息从借款之日1999年5月31日起计至2000年(6月8日为471750.53港元;2000年6月9日起至款项应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期港币贷款利率计付,并加收20%的罚息)。逾期还款则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被告石化集团公司对被告石化金鑫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代为清偿后,有权向石化金鑫公司追偿。—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8639,62元、公告费人民币960元由被告石化金鑫公司、石化集团公司连带承担。该款已由原告长城资产公司深圳办事处预交,由两被告迳付给原告,本院不予退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上诉状副本二份,上访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3-09 |
发布时间 |
2018-08-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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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付锁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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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深圳市布心路水贝工业区一号厂房一、六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