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30********14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02民初6943号
案号
(2020)赣0702执14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邓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陈丹借款185000元;二、被告邓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丹支付利息(以15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4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三、被告邓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丹支付律师代理费8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23.5元(已减半收取),保全费1569元,共计3792.5元,由被告邓辉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5-20
发布时间
2020-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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