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22********248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赣0702民初1470号
案号
(2020)赣0702执16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由被告陈洁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赣州市万佳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239536元;二、由被告陈洁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赣州市万佳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60000元;三、驳回原告赣州市万佳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517元,由原告赣州市万佳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承担2724元,由被告陈洁5793元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0-06-09
发布时间
2020-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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