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侯鑫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10228********21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118民初10853号
案号
(2020)京0118执12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侯鑫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将建在密云水库铁路专线10公里处(北京市密云区溪翁庄镇东营子村南侧溪翁庄镇粮食储备库西侧)铁路东侧15米范围内的水泥房、活动房、大棚拆除,并将拆除的建筑垃圾清走、地面恢复平整。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0-01-21
发布时间
2020-08-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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