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树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2223********49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27民初2397号 |
案号 |
(2020)新2327执9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依法确认原告与被告马树宏之间的土地买卖协议无效,2、判令被告马树宏返还原告的土地转让费48000,3、本案受理费,送达费由被告承担,4、被告马树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马小龙土地转让费48000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7-03 |
发布时间 |
2020-08-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