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奔腾科技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99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113民初3888号 |
案号 |
(2020)苏0113执15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奔腾科技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货款2327046.5元、律师费84705元、保险费2411.75元及违约金(以2327046.5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14日起至货款付8清之日止,2019年8月20日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标准计算,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标准计算);二、被告张郁达、张晓敏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094元,减半收取计1304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8047元,由奔腾科技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郁达、张晓敏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晓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400239910575A |
登记机关 |
赤峰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新华路东四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