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88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322民初1900号 |
案号 |
(2020)豫0322执5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原告河南隆利汽车散热器有限公司货款622554.7元及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2019年8月13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030元,减半收取计5015元,保全费4020元,总计9035元,由被告洛阳市博马农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负担部分限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至本院财务室,逾期将交付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孟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国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2668852326F |
登记机关 |
孟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洛阳飞机场工业园区(孟津县麻屯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