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721********28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川0781民初2551号
案号
(2019)川0781执恢49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油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本案借款本金为十八万元,被告吴涛、官桂华于2017年10月31日前向原告王丽樱偿还十万元,余款八万元于2017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清偿,原告放弃利息请求。二、如果10月份二被告未履行偿还义务,原告有权就剩余未偿还的全部金额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被告吴涛、官桂华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江油市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19-10-11
发布时间
2020-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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