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万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721********00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绵民终字第1985号 |
案号 |
(2020)川0781执恢4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江油市人民法院(2013)江油民初字第943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唐万军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日偿还上诉人田文兵借款本金人民币600000元,并承担自2011年8月5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算的利息及逾期违约金(已支付的234000元,在利息及逾期违约金中予以品迭);三、被上诉人周万全、四川江油万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上诉人田文兵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5590元,由被上诉人唐万军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800元,由被上诉人唐万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