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玉田县远扬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26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928民初493号 |
案号 |
(2020)冀0928执3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吴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张卫东赔偿原告郭树芬医疗费、二次手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83617.78元。二、被告玉田县远扬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郭树芬其他诉讼请求。上述第一项判决内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00元,减半收取3100元,保全费520元,二项合计3620元,由被告张卫东承担3143元,由原告承担47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吴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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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冬冬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2908265818X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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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玉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银河中学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