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单广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604********2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424民初1374号 |
案号 |
(2020)浙0424执14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兴海盐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嘉兴市金汇运输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张勤伟借款人^~^民币500 000元,偿付原告律师代理费损失人民币10 000元,合^~^计人民币510 000元,由该被告自2019年5月至2021年5月,于每^~^月22日前支付20 000元,余款10 000元于2021年6月22日前付^~^清;^~^二、被告单广涛对被告嘉兴市金汇运输有限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被告嘉兴市金汇运输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就该被告提供的抵押物(浙fj856、浙fj759、^~^浙fj851、浙fj715重型罐式半挂车)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3 ^~^四、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如二被告有任何一期逾期支付,则需以尚欠借款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3月15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原告利息损失^~^至借款还清之日止,该款原告可与二被告尚欠部分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六、本案受理费4 525元,由被告嘉兴市金汇运输有限公^~^司、单广涛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