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229********105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沪0118民初10422号
案号
(2020)沪0118执49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刚应归还原告徐之成借款本金200,000元,此款被告陈刚应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于每月25日之前归还原告徐之成15,000元,于2021年1月25日之前归还原告徐之成余款80,000元; 二、如被告陈刚逾期未支付上述任意一期款项,则被告陈刚另应支付原告徐之成违约金30,000元,且原告徐之成有权就全部剩余未付款项一并申请执行; 三、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争议; 四、本案受理费4,300元,按四分之一收取计1,075元,由被告陈刚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07-09
发布时间
2020-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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