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龙君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601********00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603民初64号 |
案号 |
(2020)浙0603执39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绍兴柯桥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依据(2020)浙0603民初64号民事判决书规定,被执行人龙君娜应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绍兴中国轻纺城化工品市场有限公司租金249169.5元及规定利息,并支付相应的房屋占用使用费。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也未向我院申报财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04 |
发布时间 |
2020-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