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奚鲁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1023********66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023民督803号 |
案号 |
(2020)浙1023执27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天台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奚恩扬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申请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借款本金49817.84元并支付手续费、违约金(截至2020年^~^5月12日尚欠的手续费、违约金为3536.23元,之后手续^~^费、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计算至款项履行完毕之日^~^止,以年利率24%为限);^~^二、由奚鲁峰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奚鲁峰在^~^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奚恩扬追偿。^~^2^~^案件申请费350元,由被申请人奚恩扬、奚鲁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