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万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113********1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8)乐民终字第603号 |
案号 |
(2020)川1113执恢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上诉人万勇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被上诉人杨兴洪工程款27070元,上诉人乐山市金达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对万勇不能清偿的工程款的三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乐山市金达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万勇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7-01 |
发布时间 |
2020-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