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翔翔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24********25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0304刑初159号
案号
(2020)桂0304执10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邓翔翔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2月27日起至2018年7月26日止;罚金应在判决确定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至本院);二、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十字起一把,依法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7-16
发布时间
2020-09-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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