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伟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825********45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衢龙湖商初字第00226号 |
案号 |
(2020)浙0825执恢4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衢州龙游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浙江环达经贸有限公司归还原告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4500000元及利息(其中借款本金4000000元的利息自2014年12月21日起、其余借款本金10500000元的利息自2015年1月13日起至款还清之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据实结算),款于2016年2月29日前履行完毕;二、被告邱玉清、邱伟强、浙江杜山集团有限公司、何瑞昌、何彦杰、浙江环达漆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游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时间 |
2020-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