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卓伟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224********77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213民初2527号
案号
(2020)浙0213执16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波奉化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卓伟兵于2020年7月23日前向原告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裘村支行归还本金45 865.69元及截至2019年8月31日前的利息及违约金1 826.74元,并支付自2019年9月1日起按月利率2%按本金45 865.69元计算至款清日止的利息及违约金。案件受理费993元,减半收取496.50元,由被告卓伟兵负担,限于本调解协议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奉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08-11
发布时间
2020-09-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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