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刚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721********3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781民初1074号 |
案号 |
(2020)川0781执10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蒋刚清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三原告支付劳动报酬17300元。如被告不按本判决书履行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承担延迟履行责任。本案应收案件受理费233元,由被告承担。此款由原告向人民法院交纳,被告履行本判决书时,一并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时间 |
2020-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