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海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028********0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1922民初2330号
案号
(2020)川1922执10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周海平支付原告严皓租赁费174300.00元,并从2018年10月31日起以174300元为基数,按照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利息至付清之日止;被告李永川支付原告严皓租赁费74700.00元,并从2018年10月31日起以74700.00元为基数,按照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利息至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江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0-08-05
发布时间
2020-09-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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