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海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8********00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922民初2330号 |
案号 |
(2020)川1922执10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周海平支付原告严皓租赁费174300.00元,并从2018年10月31日起以174300元为基数,按照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利息至付清之日止;被告李永川支付原告严皓租赁费74700.00元,并从2018年10月31日起以74700.00元为基数,按照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利息至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8-05 |
发布时间 |
2020-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