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任成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20519********03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京0107民初11997号 |
案号 |
(2017)京0107执82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京东方视角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前偿还原告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八百六十二万元,并支付至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的利息一千零六十一万八千八百三十三元三角三分及自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起至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止的利息(以八百六十二万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计算);二、被告北京东方视角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前支付原告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律师费三十一万元;三、被告张伟、被告任成荣对本协议书第一项、第二项中被告北京东方视角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被告张伟、被告任成荣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北京东方视角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追偿;五、案件受理费七万四千四百一十七元(原告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北京东方视角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张伟、被告任成荣负担(于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前与本协议书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一并支付原告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7-09-27 |
发布时间 |
2017-11-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