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223********604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鄂0922民初971号
案号
(2020)鄂0922执恢1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何胜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新信悟担保公司支付代偿款598900元及利息(自2013年3月2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结合原告新信担保公司代偿金额分段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二、被告董平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悟县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0-07-20
发布时间
2020-09-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