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23********08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323民初1450号 |
案号 |
(2020)鄂0323执1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竹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飞、王芳确认偿还原告夏维炎90000元,定于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夏维炎50000元,定于2020年5月31日前偿还夏维炎剩余40000元;二、若李飞、王芳按本协议第一项约定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则双方债权债务视为清结;若李飞、王芳未按本协议第一项约定履行,出现任何一期逾期不履行的情况,夏维炎有权以90000元为本金,从2019年2月3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竹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