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盈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608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813民初1225号
案号
(2020)苏0813执3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洪泽盛泽建材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洪泽县高良涧镇友飞建材门市支付欠款287536.69元;二、被告上海盈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613元,公告费600元,合计6213元,由被告洪泽盛泽建材有限公司、上海盈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未交纳部分,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江浦支行,开户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洪泽县高良涧镇友飞建材门市账号:6232636100122212262,洪泽盛泽建材有限公司账号:6232636100122212254,上海盈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账号:6232636100122212247)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4-13
发布时间
2020-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周利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060858842C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霍山路201号3幢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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