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吕道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4********0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新2324民初2405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0)新2324执3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准予原告吕道兵与被告李霞离婚;二、玛纳斯县碧水玉城12号楼1单元502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新(2018)玛纳斯县不动产权第0001785号]归原告吕道兵所有;三、玛纳斯县a6区170幢中华路农机研究所住宅楼2-602号房产(房产证号:玛房权证玛字第22781号)归被告李霞所有;四、新b2g482号北京现代bh6431bw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归原告吕道兵所有;五、原告吕道兵2014年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未清偿的本、息79340.37元及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单贷款17000元,由原告吕道兵清偿。六、原告吕道兵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被告李霞支付财产补偿款165329.8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原告吕道兵与被告李霞各负担262.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0-04-02
发布时间
2020-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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