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道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4********0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2324民初2405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0)新2324执3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准予原告吕道兵与被告李霞离婚;二、玛纳斯县碧水玉城12号楼1单元502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新(2018)玛纳斯县不动产权第0001785号]归原告吕道兵所有;三、玛纳斯县a6区170幢中华路农机研究所住宅楼2-602号房产(房产证号:玛房权证玛字第22781号)归被告李霞所有;四、新b2g482号北京现代bh6431bw小型普通客车一辆归原告吕道兵所有;五、原告吕道兵2014年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未清偿的本、息79340.37元及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单贷款17000元,由原告吕道兵清偿。六、原告吕道兵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被告李霞支付财产补偿款165329.8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原告吕道兵与被告李霞各负担262.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0-04-02 |
发布时间 |
2020-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