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203********03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205民初252号 |
案号 |
(2020)桂0205执16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苏杰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周娟借款本金12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5%,从2018年11月26日起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周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220元(原告周娟已预交),由被告苏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时间 |
2020-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