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203********03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205民初252号
案号
(2020)桂0205执16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苏杰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周娟借款本金12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5%,从2018年11月26日起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周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220元(原告周娟已预交),由被告苏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5-28
发布时间
2020-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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