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鄢陵县风云纺织原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24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许鄢证执字第106号 |
案号 |
(2020)豫1024执7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鄢陵县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人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鄢陵县山青花木有限公司、鄢陵县风云纺织原料有限公司、鄢陵县丰华棉短绒有限公司、鄢陵县顺兴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陈二民、李建立、葛凤云、王连州、王连英、刘秀峰、李爱芳、李俊华、陈保民、马宏伟。执行标的:本金人民币1940万元整及利息、罚息,以及申请执行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鄢陵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4-20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二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024732445128P |
登记机关 |
鄢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鄢陵县张桥乡丁岗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