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康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1023********05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023民初414号 |
案号 |
(2020)浙1023执27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天台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邱康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许六永装^~^修款605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690元,由被告邱康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19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