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静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502********18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开民二初字第00002号 |
案号 |
(2020)云2502执6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陈静舒欠原告朱磊的装修工程款44100元,由被告支付原告从2012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1月12日止的利息6000元、支付从2015年1月13日起至2017年5月1日止付清全部装修工程款之日止的利息3000元,合计53100元。二、被告陈静舒从2015年2月1日起,于每月1日前支付原告朱磊装修工程款本息2000元,直至2017年5月1日付清为止。三、案件受理费1052元,减半收取526元,由被告陈静舒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7-07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