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罗恒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425********2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425民初1915号 |
案号 |
(2020)陕0425执2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礼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罗恒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张克英5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罗恒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礼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5-15 |
发布时间 |
2020-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