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洪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481********4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5民终4166号 |
案号 |
(2020)闽0583执47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17)闽0583民初5314号民事判决;二、洪燕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洪小娇借款10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12月14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三、驳回洪小娇一审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时间 |
2020-09-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