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燕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32********15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云2932民初1142号 |
案号 |
(2020)云2932执2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婚生女刘雅婷由被告陈翠娥抚养,由原告刘燕华从2017年11月1日起至刘雅婷年满18周岁止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一年一付, 2017年11月至12月的抚养费于2017年11月5日前付清,2018年起于当年1月30日前支付,原告对子女依法享有探视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0-05-14 |
发布时间 |
2020-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