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303********0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304刑初388号 |
案号 |
(2020)桂0304执12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蒋炳杰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8日起至2019年8月7日止;罚金应在判决确定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至本院);二、被告人刘倩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8日起至2019年3月7日止;罚金应在判决确定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至本院);三、扣押在案的被盗小飞哥牌电动车依法退还给被害人谢巧艳,扣押在案的被盗建设牌电动车依法退还给被害人潘涛;四、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长安牌面包车(套牌号:桂cgp268)一辆及螺丝刀、钳夹、砍刀、扳手、内六角、套筒各一把,依法予以没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时间 |
2020-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